郜清河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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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:西安
电话:+86-029-8781 3295
传真:+86-029-8788 7493
工作与学习经历
郜清河律师于198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
1994年 — 2000年任西安铁路局专职法律顾问
2000年 — 2013年在陕西中俊律师事务所执业
2013年加入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至今
工作领域
民商事诉讼与仲裁、刑事案件、侵权纠纷、房地产与建筑工程
重大典型案例
1995年,郜清河律师作为西安铁路局代理律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“深圳清水湾危库爆炸案”中胜诉。
2004年,郜清河律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运输、贩卖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案中,作为第六被告辩护人,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。
执业理念
“勤勉尽责,一以贯之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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