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泾渭团队
金花集团

郜清河律师:


郜清河律师

邮箱:1539466869@qq.com

地点:西安

电话:+86-029-8781 3295

传真:+86-029-8788 7493



工作与学习经历

郜清河律师于198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

1994年 — 2000年任西安铁路局专职法律顾问

2000年 — 2013年在陕西中俊律师事务所执业

2013年加入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至今

工作领域

民商事诉讼与仲裁、刑事案件、侵权纠纷、房地产与建筑工程

重大典型案例

1995年,郜清河律师作为西安铁路局代理律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“深圳清水湾危库爆炸案”中胜诉。

2004年,郜清河律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运输、贩卖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猕猴案中,作为第六被告辩护人,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。

执业理念

“勤勉尽责,一以贯之”